1、什么是《禁毒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是為了預防和懲治毒品違法犯罪行為,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秩序制定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于2007年12月29日通過,于2008年6月1日頒布施行。共計七章七十一條。
2、什么是毒品?
《禁毒法》所稱的毒品,指的是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guī)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但根據(jù)醫(yī)療、教學、科研的需要,依法可以生產(chǎn)、經(jīng)營、使用、儲存運輸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3、我國禁毒工作的方針是什么?
《禁毒法》規(guī)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和公民,應當依照禁毒法和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履行禁毒職責或者義務。《禁毒法》明確了我國的禁毒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禁種、禁制、禁販、禁吸的“四禁并舉”的方針,禁毒工作實行政府統(tǒng)一領導,有關部門各司其責,社會要廣泛參與。
4、如何開展禁毒宣傳教育工作?
《禁毒法》規(guī)定,國家采取各種形式開展全民禁毒宣傳教育,普及毒品預防知識,增強公民的禁毒意識,提高公民自覺抵制毒品的能力。國家鼓勵公民、組織開展公益性的禁毒宣傳活動。
政府及社會團體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經(jīng)常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禁毒宣傳教育。工會、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婦女聯(lián)合會應當結合各自工作對象的特點,組織開展禁毒宣傳教育。
教育部門
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禁毒知識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禁毒宣傳教育。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和衛(wèi)生行政部門應當予以協(xié)助。
宣傳單位
新聞、出版、文化、廣播、電影、電視等有關單位,應當有針對性地面向社會進行禁毒宣傳教育。
公共場所
飛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站、碼頭以及旅店、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經(jīng)營者、管理者,負責本場所的禁毒宣傳教育,落實禁毒防范措施,預防毒品違法犯罪行為在本場所內發(fā)生。
單位內部宣傳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以及其他組織,應當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禁毒宣傳教育。
村居宣傳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協(xié)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機關等部門,加強禁毒宣傳教育,落實禁毒防范措施。
家庭教育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進行其他毒品違法犯罪活動。
來源:中國禁毒